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《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规范》认证要求说明
为满足国家认监委2010年第21号公告《关于在建筑施工领域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中应用<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>的公告》、CNAS-SC15《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认可方案》的要求,规范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的开展,并确保满足相关认证规则对于认证机构开展相关活动的要求,有效实施工程监视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工作,特制定本文件。
本机构依据 GB/T19001《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》和 GB/T50430《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》开展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。
申请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应:
1)已按 GB/T19001《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》和 GB/T50430《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》的要求建立和运行工程建设施工质量管理体系,并已实施了覆盖所有程序的内审和管理评审;
2)在有要求时,接受 CNAS 的见证评审及确认审核并提供必要的支持。
申请方应提交以下必要的文件和信息,如:
1)证明法律地位的文件;
2)行政主管部门的法律许可如资质证明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;
3)在建项目清单,必要时认证机构应对在建项目清单进行核实;
4)依据GB/T19001和GB/T50430建立了管理体系的相关证据。
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初次审核应包括两个阶段,且两个阶段均应是现场审核。